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丁红都同志在市委改革办《关于加快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报告》上的批示和政务服务改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市编办印发《关于开展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职能整合集中工作。
按照“精简效能、依法整合、集中办理”的原则,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部门中开展市级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集中工作。一方面通过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撤一建一”、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行政审批科,实现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的办理有效集中。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实施部门“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审批机制,实现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的总体目标。此次整合集中工作共分部门研究、方案申报、方案批复、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将于12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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